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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昌中学“最美教师“评选方案(草案)

2016年12月22日 15:28:20 访问量:1201

文昌中学“最美教师“评选方案(草案)

为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扎实推进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,展示我校教师风采,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2016年度“最美教师“推荐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范围

学校在编在岗教师、职工;

二、评选名额

5名最美教师

三、评选条件

1.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自觉在思想上、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
2.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。热爱教育工作,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爱岗敬业,刻苦钻研,有较高的业务水平。

3.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关心集体,团结友善,爱护学生,兢兢业业,任劳任怨。严以律己,宽以待人,诚实守信,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。

4.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,表现突出,成效显著。

5.热心公益活动,热爱集体,乐于助人,无私奉献,积极参加宣传教育、扶贫帮困、美化环境等志愿服务活动。

6. 模范遵守法律法规、教学纪律和社会公德,无违法违纪、学术造假及有偿补课等行为。

7、弘扬孝道文化,孝敬父母长辈,关爱家庭成员,重视言传身教,营造良好家风。

四、评选办法

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:

1、  推荐人选。

各年级组按九、八、七年级分别推荐6、5、5名,科室组共推荐4名。被推荐人员要准备好文字材料(100字以内)。

2、  投票阶段。

学校将推荐人员进行编号并将照片、文字材料放在微信公众平台面向教师、学生、家长进行投票。规定时间内以有效统计为准,结束后将公示评选结果。

获得“最美教师”称号的教师在业务考核时按县级荣誉对待,入选但未获得称号的教师按校级荣誉对待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1.高度重视。开展2016年度“最美教师”推荐评选工作,是我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深入开展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以及“践行价值观、文明我先行”系列活动的有效载体,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。全校各年级组、科室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确保活动健康有序进行。

2.严格把关。各年级组、科室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切实做到优中选优、宁缺毋滥,真正评出导向、评出干劲。

3.深化效果。各年级组、科室要结合自己实际,以评选活动为契机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、中国梦和中国道路宣传教育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引导广大师生为建设富裕美丽平安幸福辉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
辉县市文昌中学

2016.12

编辑:张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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